一、*策依据
(一)《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成财社发〔〕46号文件)
(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局《关于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1号)
(三)《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创业*策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成就发〔〕21号)
(四)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局《成都市促进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成人社发〔〕18号)
二、经办细则
(一)补贴对象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大学生在郫都区范围内创办企业吸纳城乡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标准
每招用1人奖励元,按年度申报,每年只能申报一次,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
已享受过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奖励的,不能申报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三)提交资料
1.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表2份(附件1);
2.创业大学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创业大学生毕业证(学信网查询验证)复印件1份;
4.吸纳就业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3个月以上(包含3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5.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1份。
6.申请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2份;
(四)审核流程
第一步:受理和初审。申请人带上以上相关资料到创业地所在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科(以下简称街道就服科)办理,街道就服科负责申报材料初审。街道就服科按文件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对申请人填写的补贴申请表内容是否与其提供的材料内容一致,将申报信息录入《成都市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四维公共服务体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校验和录入,校验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当面说明原因,申请材料齐全、初审合格,予以受理。
第二步:一审和交叉审核。街道就服科初审完成后,报区就业局创促科进行一审,创促科按批次进行一审和公示,街道就服科配合在创业实体所在地同时进行公示7天(公示的图片拍照留存),一审无异议的报区就业局就服科交叉审核。
第三步:审核。由区就业局报区人社局基金监督科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第四步:资金拨付。区人社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申请人本人银行账号。
三、特别需要注意的内容
1.提醒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次。
2.通过“企查查”等APP查询是否存在更改法人的情况,防止一个项目多人申请。
3.申请人需为公司法人,同时为自然人股东。
四、咨询电话
郫筒:犀浦:
红光:安靖:
团结:三道堰:
友爱:安德:
唐昌:德源:
附件1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近期免冠照)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专业
入学(毕业)时间
毕业证书或
学生证号
联系电话
工商注册地
企业名称
企业经营场所地址
营业执照办理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员工人数
吸纳就业人数
申请金额
邮编
创业项目简要概述
申请人声明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谨此确认。
申请人签名:
所在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科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区(市)县就业部门初审意见:
单位负责人: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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