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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fternoon
.05.24
时光很短,我们一路向暖
客户在咨询我重疾该怎么买的时候,在预算充足的情况下我会倾向于推荐重疾多次赔付的产品,尤其是恶性肿瘤多次赔付的。因为在我看来,恶性肿瘤走向慢性病模式是趋势。
那么,买的产品是多次赔付的重疾险,第二次罹患重疾就一定能获得理赔吗?我的答案是:不一定。
原因除了比较好理解的两次重疾的间隔期要求和一些产品的分组限制外,还有一个多数重疾险都包含的隐藏条款,即“三同”条款。今天我们主要来讨论下这个问题。
Wishyouwerehere.
地球某处
三同条款是什么?
因同一种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其发生的合同所定义的两种或两种以上重大疾病,本公司只按一种重大疾病赔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这个条款可能不仅仅出现在合同中重大疾病保险金那一项中,在轻症、中症疾病保险金中也常常同时出现,所以在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合同中,重疾/中症/轻症都要注意这个条款。
条款很抽象,让我们来举几个例子理解一下。
小A购买了一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等待期过后,他确诊了白血病,符合“恶性肿瘤”的赔付条件,可以获得第一次重疾保险金赔付;然后这个病需要治疗,他配型成功后做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符合“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这一重疾的理赔条件,如果是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就有可能获赔第二次重疾保险金。
但是,如果小A买的重疾险里,有重疾"三同条款",那么就无法获赔第二次赔付。因为,很明显两次重疾是由同一疾病原因(白血病)引起的,按条款就无法获赔。
像这类关联性较强的疾病还有很多,最常见的有:
终末期肾病与肾脏移植(重大器官移植)——肾脏移植为终末期肾病的最终解决方案
急性心肌梗塞与冠状动脉搭桥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是急性心肌梗塞急性期最主要的治疗手段
脑中风与深度昏迷——因病灶位于脑部,严重的脑中风常出现深度昏迷的症状
以上的这些举例,因为“三同”条款的存在,都仅能获赔一次重疾保险金。可见三同条款是研读保险条款里不可忽视的一个细节,它会直接关系到理赔的结果。
接下来一起来看
看条款的区别吧
妮可截取了一些重疾里三同条款的描述,接下来,我们就来一起具体分析一下。
条款一,截取自复星联合妈咪宝贝(新生版)
上面这种描述就是非常标准的三同条款,比较好懂。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几个描述不太“标准”的条款。
条款二,截取自昆仑健康保普惠多倍版
昆仑的重疾描述比妈咪保贝多了“同时”两个字,结果却大相径庭。意思是:只要不是同时确诊,超过间隔期天,哪怕是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者同次意外事故,都可以理赔。
但是,请看下面中症里面的“三同条款”,“同时”消失了,这又是一个非常标准的三同条款。
条款三,截取自工银安盛御享颐生(尊享版)
这就是一款标准的无“三同条款”的重疾产品,上面小A的情况,如果配置的是这款产品,在满足重疾间隔期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多次赔付。
难度升级,来看看下面的条款描述:
条款四,截取自中意悦享安康全能版
首次确诊两种以上,仅按一种重度疾病给付首次重疾保险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三同吗?
不是!我们来拆解一下它的意思:第一次确诊重疾的时候,如果同时罹患了两种或两种以上重疾,仅按一种重大疾病赔付一次重疾保险金。
那为什么说给付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因为悦享安康是一款两次赔付的重疾险,一次赔付过后还存在再次赔付的可能性。
给付后已确诊的所有重度疾病保险责任终止。——这句话又怎么理解?
第一次确诊时,同时确诊了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重疾,以上已经确诊的这几种重疾的保障责任就终止了;但不影响其它余下的重疾保障责任。这看似是一款含三同条款的产品,但其实并不是。
条款五,截取自长城的吉康人生
这个描述又和前面的都不一样,前提只有一个——“同一疾病原因”,对比三同,它还是带来了一些多次理赔的可能,例如小A因为意外车祸导致瘫痪和深度昏迷。这个就不是同一次疾病原因造成的多种重疾。但是能不能理赔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毕竟在这个“一同”条款下,还有一个条款,就是重疾赔付的间隔期要超过一年。
深度昏迷一年后,不幸又截肢才能触发第二次重疾理赔。这个增加的可能性又能有多少诚意呢?脑海中浮现了电影《百万美元宝贝》的片段。
今天和大家的分享就是这些。保险条款的研读其实是比较繁杂,甚至有点“烧脑”的,但是保险的条款又极其重要,因为它直接定义了理赔的结果。如果你配置保险,却不看条款,只看价格,只看广告,只看赔付次数,我可以很真诚地告诉你,这种做法真的很瞎,抓痒没抓到点子上。
当然看懂条款,也没有那么容易。欢迎你找我咨询条款细节。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助你get一些保险条款小知识,也希望你配置保险花的每一分钱都不冤枉。
心之所向皆犹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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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您的明亚保险经纪
文:妮可
Nicbu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