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条令人五味杂陈的新闻报道。
成女士的爱人张先生,56岁,早上买菜时突发心梗,倒在地上。抢救40多分钟仍未救回。最终由医院开具了一份居民医学死亡证明。
上面死亡原因一条,写的是:冠心病急性心梗。
由于丈夫生前参保了相互宝,急性心梗又的确在保障之列,受益人成女士便向相互宝索赔。
相互宝客服给出的答复却是:不符合理赔条件,不建议申请。
成女士对着镜头哭诉:你们相互宝也不能这样骗人啊!
这个新闻在网上已经发酵过了一段时间,从舆论到报道方,都很同情成女士的遭遇。
那么,相互宝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支撑?是不是无良资本套钱骗人?作为产品提供方,相互宝给出的理赔标准是否太苛刻,太过不近人情?
晦涩难懂的条款冠心病急性心梗,是相互宝条款里明文列出的保障病种。赔付标准是:作为一款旨在对冲大病风险的健康互助产品,相互宝对于“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赔条款规定并没有什么奇怪或者出格的地方。实际上,“急性心肌梗塞”,也是保监会规定的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6种高发重疾之一,是25种有着统一标准化定义的重大疾病之一。这套定义标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具有保险学和医学两个领域的双重背书。相互宝对急性心肌梗塞的理赔标准,原文遵照了该规定:重疾险产品对急性心肌梗塞的统一规定在保险实务中,急性心梗并不算是一个难以理赔的病种。四项条件里满足其中三项,就算达到标准。应该说,这里不存在故意刁难人的情况。但是否意味着,对急性心梗的理赔,在实操方面真的就很简单呢?那也未必。比如说下面几种情况:1.太早不赔:心肌细胞还没坏死,导致心电图还没改变和心肌酶没有来得及升高;2.太晚不陪:比如超过48小时,心肌酶和肌钙蛋白会呈现出陈旧性的改变,这时称为陈旧性心肌梗塞;3.少说一句话可能不赔:你也看到了,四个条件里最容易满足的,就是第一条“急性胸痛”,所以就诊的时候,一定要跟医生说明“我心口痛”这几个字。上面这几种情况,对普通人来说其实都挺容易踩坑。犯着任何一条,钱都算是白花了。张先生情况更恶劣,人都去世了,自然也就凑不齐审核资料,那么也就拿不到赔偿了。根据各大保司公布的数据,重疾理赔分布里面前三类高发病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急性心梗、和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梗位居第二,仅次于癌症。这么高发的病种,为什么理赔起来依然很难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条款晦涩,看不懂。很多人买了保险也不清楚到底买了啥,用的时候求告无门,最终错过了最佳理赔契机。实际上,像心肌梗塞这样的理赔条件,都已经算是很简单明细的了。重疾险的保障病种动辄上百、乃至两百多,也就是说这么晦涩的条款、更晦涩的条款,还有一两百条。普通人是很难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就迅速掌握相关的保险理赔和医学知识的。张先生/成女士的悲剧,某种意义上反映的其实也是大部分人面对保险产品时的困境。作为保险经纪人,我一般会在客户前来咨询时,尽可能清晰(有时候甚至是不厌其烦)地讲清楚条款,做到异议前置,并且会反复叮咛嘱托,一旦被保人发生住院等情况,第一时间联系我,后续的理赔保障服务,由保险经纪人帮助或代为跟进。这当然也不是我个人多有节操,而是任何一位称职的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都会尽到的份内责任。平常说的“买保险就是买条款”、“买保险就是买服务”,正是这个道理。有时候客户面临选择,他们宁愿选择自己信任的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甚至为此不惜在产品条款上打一些折扣,可能也正是出于这种考量吧。毕竟,保险条款太晦涩了。身故赔付的重要性新闻报道里成女士陷入了一个逻辑怪圈:丈夫是不是突发心梗?是。心梗在不在相互保的保障范围?在。在的话为什么你相互保不肯赔钱?因为你提供的审核资料不全。可是人都没了,你让我怎么提供审核资料……明明花钱参保了相互宝,明明发生了理赔疾病,最终还是拿不到理赔款。那叫一个憋屈。这里就牵涉到了重疾险的另一项权益:身故赔付。生大病和身故是两码事。得了大病有可能身故。但人也有可能没得大病就身故,或者得了大病没来得及确诊,没满足理赔条件,就身故了。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如果被保人已经退休了,不再承担非常重要的家庭经济责任了,突发身故时造成的影响尚可控制;假如是家庭顶梁柱突然来这么一手,不光是个人风险,还要累及全家,老人赡养、子女教育及抚养问题,都会戛然而止。相互宝这个产品,是不带身故责任的。所以才会出现即使得了心梗,由于资料不全又当时猝死,最终无法理赔成功的情况。目前有些保险销售着眼于“超高性价比”这点,力推消费性重疾险,却并不对客户尽到自己应尽的告知责任,致使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了保费便宜、却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后面一旦出险,又该找谁说理呢?我当然不可能挨个通知,只是在这里跟大家简单普及一下,重疾险产品,在身故赔付这一问题上一般有三种形态:不赔身故;身故赔已交保费;身故赔保额。选购的时候,一定一定问清楚!令人担忧的稳定性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打开支付宝看了下,发现已经有1.07亿人参保了相互宝。且不论有多少人像成女士那样,花钱却不知道自己买了啥。又有多少人清楚,相互宝压根就不是保险呢?相互宝原来其实不叫这个名字,叫相互保,保险的保。究其实质,它压根不姓保,也不归保监会管,后来被约谈改名,这才有了现在的相互宝。重复一遍,相互宝不是重大疾病保险,而是一种“互助计划”。重疾险所具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你不能指望在相互宝这里也同样享受。自诞生以来,相互宝不光改名了,而且还多次改版。条款和权益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在重疾险产品里是不可想象的。很多人都以为,买重疾险拼的是保费。这话对,不全对。保费只是一方面,甚至很难说是最重要的一方面。保险是双方面的合同,你在挑产品,保司也在挑被保人。一旦年龄、身体状况不达标,那就不再是花多少保费的事儿了。所以比保费更重要的是什么?体况。从这个角度讲,用相互宝替代重疾险,其实也是放弃了自己本来拥有的最重要资本:健康资本和年龄优势。当然,相互宝也有自身的优势,比如健康告知宽松,花钱少等等,在一些特定情况里,不失为一种替代选择。对于重疾险呢,则是用一笔钱来制造覆盖终身的保障,并且这笔钱始终是你的。出险了,它就变成了赔偿款,不出险,钱还攥在你手里,并且还有一定的生息收入。你牺牲的不过是这笔钱的一点时间价值罢了。凯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