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梗死(MI)是临床最为常见的心血管疾病之一,冠脉粥样硬化、冠脉痉挛、呼吸衰竭等均可能诱发MI。为明确MI病因,继而给予适当的干预手段,临床上对于MI的通用定义一直在不断的更新之中。在年公布的“第四次心肌梗死普遍定义”中,研究人员将MI分成了7种不同的亚型,遗憾的是,由于该定义非常复杂,大量医师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倍感棘手,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困惑。为此,年5月5日,PeterNagele教授在Circulation发表针对急性心肌梗死和急性心肌损伤定义的简化草案,意图为临床医师指明新的方向。(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下载本研究原文PDF)
年公布的“第四次心肌梗死普遍定义”明确了MI的7种不同亚型(1型、2型、3型、4a型、4b型、4c型和5型)以及相关的心肌损伤类别(无心肌缺血证据的心脏生物标志物释放)。由于该定义极为复杂,在日常临床实践中,无论是社区临床医师还是学术界专家,在持续、正确应用MI通用定义时均备感艰难,而其中最大的挑战还是在于如何正确诊断2型MI、如何准确区分2型MI与急性心肌损伤,个中混乱不胜枚举。PeterNagele教授从个人角度提出:MI的通用定义对于日常临床实践来说实在太过复杂。在不牺牲基本生物学概念的前提下,可以简化MI的诊断吗?PeterNagele教授认为,在不牺牲基本生物学概念的前提下简化MI的诊断完全可行。临床上只需针对急性心肌梗死给出一个无论从概念上还是机制上都能明显区别于急性心肌损伤的单一定义(表1)。
表1.急性心肌梗死与急性心肌损伤的定义标准
在这一简化定义中,急性心肌梗死将包括所有由急性冠状动脉闭塞导致心肌坏死的情况,无论其潜在原因是什么。冠状动脉阻塞可能是某一急性冠状动脉斑块破裂、冠状动脉栓塞、血管痉挛或急性冠状动脉夹层所导致的结果。
该定义的核心为冠状动脉血流的急性中断,针对这类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皆旨在恢复冠状动脉血流。
急性心肌损伤的核心诊断标准在于心肌坏死的根因源自冠状动脉之外;因此,急性心肌损伤的诊断和治疗将集中在识别和治疗潜在非冠状动脉病因上。
部分情况下,心肌坏死可能是由冠脉及冠脉外病理生理机制共同造成的,故同时符合两种标准。比如一个冠脉高度狭窄但病情稳定的患者因发生房颤、急性贫血或败血症而出现了急性心肌缺血。因此,如果冠脉和冠脉外的病理机制出现重叠,则应由临床医师自行决定是将事件归为急性MI还是急性心肌损伤。
仅聚焦于MI的定义,而非具体诊疗手段值得注意的是,提出的简化定义仅包括2种情况,即心肌梗死和心肌损伤,并未给出具体诊断标准或治疗方法。也即是说,该定义仅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