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由年进入中国大陆时,仅仅是作为寿险的附加险,并且只有7种重大疾病:
l恶性肿瘤(癌症)
l心肌梗塞
l脑中风
l冠状动脉搭桥术
l尿*症
l瘫痪
l重大器官移植术
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重疾病种已经多达上百种,并且还引入了轻症、中症的概念。
对于是否有必要附加轻症、中症,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
支持的人觉得,轻症、中症比重疾更容易发生,且也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更需要保险的保障。并且如果产品有被保险人轻症、中症豁免,发生轻症保费就不用交了,重疾保障依然持续,也是非常不错的。
反对的人觉得,买重疾险就是因为负担不起重疾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而轻症、中症并没有严重到这个程度,有钱不如多买点重疾保额,轻症、中症不买也行。
那么究竟谁说的更有道理呢?今天咱们就一起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本文主要内容如下:
l什么是轻症、中症?
l轻症、中症怎么挑选?
l轻症、中症值不值得买?
l写在最后
一、什么是轻症、中症?
顾名思义,轻症、中症就是比重疾程度更轻的病症。
那重疾都由哪些疾病组成呢?以保险行业协会统一规定的25种重疾为例,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即重大疾病、重大手术、重大伤残。
那所谓轻症、中症,自然就是程度较轻的疾病、手术、伤残了。
比如重疾中的恶性肿瘤,细心的小伙伴会发现条款中除外了几项疾病:
并不是保险公司故意不赔,而是这些疾病虽然也是癌症,但并未达到不可控制的恶性程度,后期发展成恶性肿瘤的概率也不高,只要经过积极治疗,治愈率都是非常高的,并且治疗费用也不高。
所以由于这些疾病治愈率高治疗费用低,因此被移到了轻症的范畴,取名为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虽然发病了保险公司一样赔,但保额就降低了很多。
再比如重疾中的脑中风后遗症,理赔要求如下:
对于部分肢体机能要求完全丧失,无法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至少三项。
而中度脑中风后遗症定义如下:
肢体机能从完全丧失降低为肌力三级或以下,自主生活能力从完全丧失降低为严重丧失,无法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从三项降低成两项。
轻症定义就更宽松了:
只需要达到肌力三级以下即可。
轻症中的手术、伤残定义也是类似原则。要么是更简单易做的手术,要么是等级更轻的伤残。
二、轻症、中症怎么挑选?
2.1看高发病种
轻症病种由于没有统一规定,疾病种类、定义都是比较混乱的。经过总结,以下11项高发疾病是一款优秀的产品至少应该包含的。
目前热门的各种网红重疾险,可以看到基本都是覆盖的,可见确实是良心产品。
而中症由于出现较晚,目前疾病种类同样比较混乱,常见的中症病种有如下特点:
l轻症升为中症,理赔要求不变
l轻症升为中症,理赔要求提升
l轻症升为中症,理赔要求放宽
l重疾降为中症,理赔要求放宽
个人觉得,比较合理的中症责任设计,最好同时对应高发的轻症和重疾病种,疾病定义要么是按严重程度划分等级,体现分层阶梯式赔付,要么直接把轻症放进中症列表,按原有轻症定义赔付更高比例。
比如前面说过的脑中风后遗症,有的产品是轻、中、重症都包含,不同疾病程度赔不同的保额。也有产品把轻微脑中风直接算成中症,但还是按轻症要求赔。比如升级后的完美人生守护尊享版,轻微脑中风后遗症可以按中症赔付高达60%基本保额,让患者能获得更多的赔款用于经济补偿。
2.2疾病分组、间隔期、赔付次数
目前市面绝大部分产品,都可以做到不分组、无间隔期,至少2次或以上赔付。但还是有少数产品,是存在分组、有间隔期的。还有些产品,说是不分组,但在疾病定义中,会写上某几项疾病只赔其一,大家购买时需要多加注意。
(某“不分组”轻症条款)
至于赔付次数,个人觉得有2次或3次就足够了,有些产品声称轻症最高能赔7次,纯粹就是营销噱头,怎么可能有人这么倒霉,一生能发生7次轻症?
2.3赔付比例
轻症责任刚出来时,保额都是20%基本保额,而中症则是50%。随着重疾险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保险公司也在不断提高轻症、中症保额。
目前X安、X寿、X平、X邦等老牌大公司产品仍然在坚持使用轻症20%赔付,中症则基本没有。而互联网产品,价格更便宜,却普遍轻症30%赔付,中症50%赔付。像完美人生守护尊享版更是做到了轻症45%赔付,中症60%赔付。
三、轻症、中症值不值得买?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轻症、中症的特点就是降低了重疾险的赔付门槛,同时对应保额也有所降低。再配合被保险人轻症、中症豁免责任,豁免保费可以变得更容易。
但增加轻症、中症责任,保费肯定也比买纯重疾要更贵。
如上图,附加轻症的话,保费少的上浮10%左右,多的要上浮30%以上。
那么值不值得买就很简单了。如果你预算有限,重疾保额都买不够,就不要考虑什么轻症了。毕竟几万元的治疗费咬咬牙还能承担,重疾几十万的医疗费可就扛不住了。
所以买重疾险的同时,医疗险一定不要忘了一起购买。如果说同样要多花几百块,我肯定先拿来买医疗险,再考虑买轻症。
如果预算充足,那不用想了,轻症一律附加。一是因为轻症比重疾更容易发生,二是配合被保险人轻症豁免,可以有更高的几率豁免保费,这样钱省了,重疾保障还依然享有。
至于中症责任,由于目前疾病定义比较混乱,建议如果可以自由选择,就不要附加了,如果产品自带,多一份保障也不错。
四、写在最后
目前使用的重疾规范,已经是12年前制定的了,当时还没有所谓轻症、中症的概念,所以造成了现在重疾险产品轻症、中症的混乱。
最新的重疾标准正在修订中,希望新标准也能对所谓轻症、中症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这样消费者购买保险时,也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坑了。
如果你还没有重疾险,也不用等新规范出来,现有的重疾险保障已经非常全面了,购买时优先满足重疾保额,是否附加轻症、中症,量力而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