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许多贫困的农村朋友因为看不起病,生病都是忍着或者用些土方子,但现在不同了,除了可申请医保报销外,还可申请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主要是对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其他社会救助无法覆盖,由民*部门对这种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那农村大病救助如何申请?申请书咋写?大病救助能补多少钱呢?
一、大病救助对象
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含低收入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
二、如何申请大病救助
以下为西安的申请审批程序,供大家参考:
●住院救助
(一)“一站式”住院救助。在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册贫困户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持区县民*部门规定的相关证件直接入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与民*部门签订的服务协议,对医疗救助金进行即时结算,救助对象缴纳个人自负费用即可出院。
(二)医后住院救助。因病情需要,医院住院的救助对象,治疗结束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向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区县民*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申请材料1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完成后,要将申请人相关信息在其居住地村(社区)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报区县民*部门审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册贫困户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直接上报审批);区县民*部门应在收到有关材料,并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后,1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发放救助金。不符合条件的,写明原因并退回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每季度末,区县民*局对当季审批的医疗救助实施情况,应通过镇人民*府(街道办事处)在救助对象居住地村(社区)社会救助固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门诊救助
门诊救助申请审批程序参照住院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执行。
三、大病救助申请书咋写
四、大病救助标准
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各地的大病救助标准可查看当地的社会医疗救助办法。根据《西安市医疗救助办法》的规定,西安市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如下:
●住院救助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因病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给予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册贫困户救助对象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分档累计救助,5万元(含)以内70%比例给予救助,5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8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15万元/人。
3.低收入救助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人),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剩余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分档累计救助,5万元以下的按照50%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自负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60%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自负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2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8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封顶线15万元/人。
4.因病致贫救助对象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剩余部分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花费较大,影响基本生活的,年累计1万元以上部分按照分档累计给予救助,即:5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0%比例予以救助,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50%比例予以救助,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60%比例予以救助,个人自负20万元(不含)以上部分按照70%比例予以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15万元/人。
5.各类救助对象中0至14周岁(含)的未成年人,救助比例上浮10的百分点,年累计封顶线20万元。
●门诊救助
1.慢性病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原则上不超过元/人。救助病种可参照新农合、居民医保病种规定,并结合各区县实际确定。
2.日常救助,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日常门诊、购药,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各类社会捐助资金资助后,个人自负费用按照%比例给予救助。
3.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等22种重特大疾病门诊治疗的救助对象按照住院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资助参合(参保)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缴费用按照%比例给予资助。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应缴费用按照每每人每年元标准给予资助,剩余部分由个人负担。